2012年10月14日 星期日

余 若 薇 - 內 地 vs. 本 土

梁 愛 詩 不 是 普 通 人 , 她 是 前 律 政 司 長 、 現 任 基 本 法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, 日 前 她 在 一 個 講 座 批 評 本 港 法 律 界 「 對 中 央 和 特 區 關 係 缺 乏 認 識 」 , 如 果 法 院 裁 決 港 人 內 地 子 女 居 留 權 案 時 知 道 中 央 與 特 區 關 係 「 企  邊 」 就 不 會 「 犯 錯 誤 」 ; 亦 批 評 法 律 界 處 理 法 律 適 應 化 時 「 去 中 國 化 、 去 中 央 化 , 希 望 香 港 獨 立 , 不 受 國 家 約 束 」 。 

這 是 嚴 重 指 控 , 不 容 忽 視 , 兩 個 律 師 會 迅 速 發 表 聲 明 反 駁 , 大 律 師 公 會 指 出 ﹕ 「 任 何 干 擾 司 法 獨 立 或 可 能 被 視 為 干 擾 司 法 獨 立 的 舉 措 , 即 使 不 違 法 , 均 須 嚴 加 防 範 並 慎 重 處 理 。 」 

回 歸 15 年 , 梁 愛 詩 這 類 挑 戰 司 法 獨 立 的 聲 音 從 未 間 斷 。 人 大 釋 法 或 國 家 副 主 席 習 近 平 的 「 三 權 合 作 論 」 都 是 提 醒 香 港 法 院 , 法 制 須 服 務 政 府 、 服 膺 「 一 國 」 。 

絕 大 部 分 香 港 人 沒 要 求 香 港 獨 立 , 只 不 過 冀 望 維 護 本 土 制 度 , 拒 絕 「 內 地 化 」 , 最 近 洗 腦 國 民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鬧 出 的 爭 議 是 例 子 。 

香 港 「 內 地 化 」 並 不 抽 象 , 且 看 政 府 如 何 模 糊 內 地 與 香 港 之 間 的 地 理 界 線 , 兩 年 多 前 特 區 政 府 在 一 片 爭 議 聲 中 逼 迫 立 法 會 通 過 高 鐵 600 億 元 撥 款 , 但 對 「 一 地 兩 檢 」 的 問 題 含 糊 其 詞 , 日 後 , 香 港 境 內 可 能 容 許 內 地 官 員 執 法 , 兩 地 管 轄 範 圍 打 開 缺 口 。 同 樣 , 港 珠 澳 大 橋 、 私 家 車 自 駕 遊 、 遊 艇 自 駕 遊 雖 然 方 便 了 兩 地 交 通 , 卻 模 糊 了 邊 界 。 

新 界 東 北 發 展 計 劃 最 令 人 憂 慮 之 處 , 正 是 特 首 梁 振 英 打 造 深 港 同 城 化 、 內 地 居 民 免 簽 證 進 入 香 港 禁 區 的 鴻 圖 大 計 , 不 容 抵 賴 , 最 新 的 政 府 文 件 說 明 指 導 原 則 是 「 與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融 合 」 。 

不 知 不 覺 間 , 「 融 合 」 變 成 溶 掉 了 香 港 , 「 一 國 兩 制 50 年 不 變 」 變 成 美 麗 傳 說 。 

[ 余 若 薇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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