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吳 康 民 - 寄 望 於 新 一 屆 港 區 全 國 人 大 代 表


寄 望 於 新 一 屆 港 區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/ 文 ﹕ 吳 康 民 

13-10-2012
【 明 報 專 訊 】 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新 一 屆 ( 第 12 屆 )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委 員 會 , 已 經 選 出 委 員 和 組 成 , 並 將 在 本 年 底 或 明 年 初 選 出 港 區 人 大 代 表 。

上 一 屆 的 港 區 人 大 代 表 36 人 , 估 計 有 三 分 之 一 或 以 上 因 年 齡 或 種 種 原 因 會 退 出 競 逐 , 不 少 新 人 也 正 躍 躍 欲 試 。 以 第 10 屆 和 11 屆 比 較 , 逝 世 的 有 3 人 , 退 選 及 落 選 的 有 12 人 , 即 舊 人 只 剩 下 21 人 , 是 六 成 多 一 點 。 第 11 屆 的 代 表 都 健 在 , 估 計 退 選 的 可 能 與 上 一 屆 差 不 多 。

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有 別 於 內 地 各 省 市 , 中 央 給 予 特 別 照 顧 , 加 上 實 行 「 一 國 兩 制 」 , 其 特 別 之 處 十 分 明 顯 。

但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, 是 統 一 的 一 個 議 會 。 香 港 代 表 團 與 其 他 省 市 代 表 一 樣 , 都 是 大 會 的 組 成 部 分 , 只 是 在 生 活 上 和 某 些 後 勤 安 排 上 , 由 於 沒 有 地 方 人 大 的 支 援 , 要 予 以 特 別 照 顧 而 已 。 至 於 另 一 特 別 之 處 , 是 人 民 大 會 堂 中 的 各 省 市 會 議 廳 , 都 由 各 省 市 自 行 管 理 , 並 支 付 管 理 費 用 , 而 香 港 廳 則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不 聞 不 問 , 要 由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兼 管 而 已 。

不 應 貪 圖 一 個 榮 譽 職 位

全 國 人 大 號 稱 是 全 國 最 高 權 力 機 關 , 但 事 實 上 卻 是 一 個 諮 詢 和 清 談 機 構 , 和 全 國 政 協 差 不 多 。 所 以 俗 稱 「 兩 會 」 , 就 是 開 兩 個 諮 詢 會 議 。 雖 然 許 多 重 要 法 案 和 人 事 決 定 都 名 義 上 由 「 人 大 」 通 過 , 但 因 人 大 代 表 有 六 成 左 右 都 是 各 級 官 員 , 通 過 事 項 當 由 高 層 先 行 議 定 再 交 大 會 。 雖 然 近 年 反 對 、 棄 權 票 漸 多 , 但 都 難 起 否 決 作 用 。 而 人 大 權 力 又 大 部 分 集 中 在 常 委 會 , 每 年 一 次 的 大 會 , 例 行 形 式 而 已 。

不 過 , 香 港 是 一 個 對 外 窗 口 , 代 表 的 自 由 度 較 大 , 一 言 一 行 , 頗 引 起 國 內 外 注 意 。 如 果 能 善 於 運 用 人 大 代 表 法 所 賦 予 權 力 , 其 發 言 應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。

很 可 惜 , 香 港 的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, 大 都 把 這 個 名 銜 當 作 榮 譽 職 位 。 每 屆 換 屆 之 時 , 各 界 人 士 , 爭 取 人 大 、 政 協 的 位 子 , 大 都 是 為 爭 取 榮 譽 而 來 。 請 各 位 準 備 競 逐 者 撫 心 自 問 , 是 否 如 此 ?

加 上 代 表 中 擔 任 香 港 行 政 、 立 法 兩 會 議 員 的 不 少 。 上 一 屆 就 有 8 人 , 佔 四 分 之 一 , 今 年 立 法 會 選 舉 和 行 政 會 議 改 組 , 人 大 代 表 中 , 又 增 加 了 立 法 會 議 員 4 人 和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1 人 , 他 們 都 是 重 香 港 的 立 法 、 行 政 會 議 的 活 動 , 輕 全 國 人 大 會 議 。 每 有 會 期 衝 突 , 都 在 京 請 假 飛 港 開 會 , 視 全 國 人 大 會 議 可 有 可 無 。 在 我 任 港 區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團 團 長 之 際 , 已 察 覺 不 少 代 表 人 在 北 京 心 在 香 港 , 開 會 時 頻 頻 外 出 打 手 提 電 話 , 或 乾 脆 離 席 去 辦 他 自 己 的 事 去 了 。 「 心 不 在 焉 」 的 態 度 如 何 能 議 論 國 家 大 事 ? 而 無 心 議 論 國 事 並 為 國 家 建 言 獻 策 , 又 何 必 參 選 人 大 ?

我 是 很 不 贊 成 擔 任 香 港 行 政 、 立 法 兩 會 的 議 員 再 擔 任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的 。 因 我 深 知 , 香 港 立 法 、 行 政 議 員 工 作 繁 忙 , 責 任 深 重 , 又 何 必 再 去 掛 一 個 人 大 代 表 的 「 虛 銜 」 ?

應 可 推 薦 常 委 候 選 人

全 國 人 大 常 委 , 並 非 按 各 省 市 地 區 分 配 , 而 是 全 國 統 籌 安 排 。 但 是 過 去 的 傳 統 , 香 港 地 區 起 碼 有 一 名 常 委 。 從 第 6 屆 開 始 , 時 任 香 港 《 大 公 報 》 社 長 費 彝 民 是 人 大 常 委 的 第 一 人 。 第 7 屆 是 霍 英 東 , 第 8 屆 二 次 會 議 增 補 曾 憲 梓 , 曾 氏 以 後 任 第 9 、 10 屆 常 委 , 第 11 屆 選 上 范 徐 麗 泰 。

我 認 為 既 然 香 港 有 了 一 個 全 國 人 大 代 表 選 舉 委 員 會 , 成 員 逾 2000 人 , 頗 有 代 表 性 , 是 否 港 區 人 大 常 委 候 選 人 , 可 由 同 一 個 選 舉 委 員 會 選 舉 推 薦 候 選 人 1 至 2 人 , 再 經 由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選 出 , 如 此 , 其 代 表 性 是 否 更 為 廣 泛 ?

要 根 本 改 變 全 國 人 大 的 性 質 , 有 賴 於 內 地 的 政 治 改 革 , 有 賴 於 內 地 政 制 的 民 主 發 展 。 港 人 有 志 參 加 內 地 政 治 , 其 志 可 嘉 , 但 要 參 選 而 爭 取 當 選 , 就 要 負 起 參 政 議 政 的 使 命 , 而 不 是 貪 圖 一 個 榮 譽 職 位 而 已 。

已 當 選 本 港 行 政 、 立 法 兩 會 議 員 , 如 果 覺 得 個 人 精 力 有 限 , 便 不 要 徒 具 虛 名 再 參 選 人 大 代 表 了 。 如 果 真 的 有 能 力 身 兼 數 職 , 就 不 能 徒 具 虛 名 , 有 負 港 人 所 託 , 當 一 位 「 名 譽 代 表 」 。

吳 康 民 hmng@puikiu.edu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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