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

行 政 會 議 的 結 構 性 衝 突 / 文 ﹕ 盧 子 健


明報 14-11-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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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明 報 專 訊 】 近 期 的 一 些 大 新 聞 , 多 多 少 少 與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有 關 。 

林 奮 強 賣 樓 事 件 , 擾 攘 足 足 一 個 星 期 。 究 竟 他 有 沒 有 收 到 政 府 打 擊 樓 市 「 辣 招 」 的 風 聲 而 「 偷 步 」 賣 樓 ? 究 竟 他 有 沒 有 向 經 紀 提 供 非 法 回 佣 ? 目 前 仍 是 懸 案 。 但 無 論 上 述 問 題 的 答 案 如 何 , 行 政 會 議 的 公 信 力 已 經 受 損 。 

另 一 宗 新 聞 是 有 議 員 在 立 法 會 動 議 政 府 啟 動 諮 詢 , 以 立 法 促 進 關 於 性 取 向 的 反 歧 視 和 平 等 權 利 。 政 府 的 立 場 是 連 諮 詢 亦 不 打 算 啟 動 , 因 為 這 樣 做 會 引 起 爭 議 。 但 身 兼 行 政 會 議 非 官 守 議 員 召 集 人 和 平 機 會 主 席 的 林 煥 光 對 政 府 表 示 失 望 。 他 沒 有 支 持 政 府 的 立 場 , 反 而 贊 成 立 法 的 訴 求 。 

林 煥 光 今 年 中 接 受 任 命 為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時 , 已 有 公 民 社 會 團 體 認 為 這 個 職 位 與 他 平 機 會 的 工 作 會 有 衝 突 。 他 堅 持 沒 有 衝 突 , 但 最 後 選 擇 了 明 年 初 約 滿 後 不 再 留 任 平 機 會 主 席 。 這 次 有 關 立 法 禁 止 性 取 向 歧 視 的 爭 論 明 顯 展 示 兩 個 職 位 確 有 衝 突 。 出 於 推 動 反 歧 視 和 平 等 機 會 這 個 基 本 立 場 , 林 煥 光 選 擇 了 反 對 政 府 政 策 的 位 置 。 其 實 嚴 格 來 說 , 平 機 會 作 為 一 個 法 定 組 織 , 可 以 選 擇 對 性 取 向 問 題 不 表 態 , 因 為 反 正 還 未 有 立 法 嘛 ! 可 見 利 益 與 角 色 衝 突 並 不 局 限 於 個 人 利 益 或 者 技 術 性 的 衝 突 。 在 很 多 有 爭 議 的 政 策 和 政 治 議 題 上 , 究 竟 公 職 人 員 的 取 態 與 行 為 是 以 所 屬 公 職 的 公 眾 利 益 所 主 導 抑 或 是 他 其 他 身 分 的 利 益 所 主 導 , 現 時 公 眾 有 嚴 謹 的 要 求 , 不 接 受 公 職 人 員 蒙 混 過 關 。 

更 常 見 的 利 益 和 角 色 衝 突 是 政 治 性 的 

其 實 有 利 益 和 角 色 衝 突 的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又 何 止 林 奮 強 和 林 煥 光 。 在 競 選 期 間 , 梁 振 英 強 調 應 該 加 強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在 政 策 制 訂 中 的 角 色 。 在 香 港 , 政 制 開 放 不 長 及 不 足 , 很 少 在 政 府 以 外 而 又 以 公 職 或 者 公 共 政 策 為 專 業 的 政 治 人 才 。 自 然 地 行 政 會 議 會 向 不 同 行 政 和 專 業 吸 納 人 才 , 希 望 用 他 們 的 行 業 和 專 業 知 識 來 輔 助 政 府 制 訂 政 策 。 問 題 是 , 這 種 安 排 便 埋 下 利 益 衝 突 的 種 子 。 

但 嚴 格 來 說 ,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更 常 見 的 利 益 和 角 色 衝 突 是 政 治 性 的 。 前 面 提 及 林 煥 光 的 平 機 會 主 席 與 行 政 會 議 非 官 守 議 員 兩 個 身 分 所 帶 來 的 衝 突 其 實 已 不 算 嚴 重 。 行 政 會 議 內 還 有 立 法 會 議 員 、 人 大 代 表 、 全 國 政 協 , 這 些 人 士 的 公 職 都 可 以 與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的 身 分 形 成 衝 突 。 

讓 我 們 深 入 一 些 看 看 行 政 會 議 內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角 色 。 在 港 英 管 治 年 代 , 很 長 時 間 內 立 法 局 和 行 政 局 議 員 全 部 都 是 委 任 , 而 有 部 分 是 重 疊 的 。 立 法 局 的 會 議 是 公 開 的 , 維 持  議 政 的 透 明 度 , 而 行 政 局 則 嚴 格 保 密 , 是 港 督 的 最 高 顧 問 , 而 港 督 可 通 過 身 兼 兩 局 議 員 的 親 信 領 導 立 法 局 。 立 法 局 內 有 政 治 野 心 的 人 , 最 重 要 工 作 是 得 到 港 督 賞 識 , 從 而 「 升 班 」 至 行 政 局 。 這 種 互 動 關 係 確 保 兩 局 是 協 助 政 府 施 政 , 而 不 是 制 衡 政 府 。 

港 英 在 上 世 紀 80 年 代 逐 步 擴 大 立 法 局 選 舉 。 至 90 年 代 , 彭 定 康 出 任 末 代 港 督 , 決 定 在 95 年 把 立 法 局 改 組 為 全 面 由 選 舉 產 生 , 而 這 亦 是 《 基 本 法 》 的 要 求 。 當 時 彭 定 康 也 有 一 個 重 大 的 政 制 決 定 , 就 是 行 政 局 與 立 法 局 分 家 , 兩 者 再 無 重 疊 。 這 個 決 定 的 重 大 意 義 是 確 立 立 法 局 監 察 和 制 衡 政 府 的 角 色 。 行 政 局 只 是 港 督 的 私 人 顧 問 , 不 再 領 導 立 法 局 。 立 法 局 議 員 再 無 「 升 班 」 至 行 政 局 的 野 心 , 反 而 會 更 積 極 地 履 行 其 監 察 及 制 衡 政 府 的 職 務 。 他 們 不 會 再 協 助 政 府 施 政 。 

《 基 本 法 》 的 制 訂 者 根 據 上 世 紀 90 年 代 以 前 的 老 皇 曆 , 一 廂 情 願 地 希 望 回 歸 後 持 續 實 行 「 行 政 主 導 」 , 又 在 《 基 本 法 》 內 寫 明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包 括 立 法 會 議 員 , 期 盼 回 復 到 行 政 與 立 法 合 作 的 昔 日 美 好 時 光 。 

美 麗 藍 圖 在 「 七 一 」 大 遊 行 後 破 滅 

董 建 華 在 2002 年 推 行 主 要 官 員 問 責 制 , 把 行 政 立 法 合 作 的 觀 念 再 推 前 一 步 , 委 任 立 法 會 內 主 要 親 建 制 政 黨 的 代 表 人 物 加 入 行 政 會 議 , 建 立 所 謂 「 執 政 聯 盟 」 , 確 立 政 府 在 立 法 會 內 有 穩 定 多 數 的 支 持 。 

這 張 美 麗 藍 圖 只 不 過 一 年 就 在 「 七 一 」 大 遊 行 後 破 滅 。 奇 怪 的 是 , 往 後 幾 屆 政 府 仍 然 沿 用 「 執 政 聯 盟 」 這 個 概 念 。 其 實 民 建 聯 在 2003 年 區 議 會 選 舉 中 慘 敗 後 已 經 抱 怨 支 持 政 府 的 形 象 , 導 致 他 們 「 有 辱 無 榮 」 。 自 此 之 後 , 親 政 府 政 黨 都 聰 明 地 繼 續 在 立 法 會 內 外 批 評 政 府 , 只 不 過 火 力 可 能 沒 有 民 主 派 那 麼 猛 , 以 及 在 投 票 時 放 政 府 一 馬 。 不 過 在 投 票 支 持 政 府 前 , 他 們 會 與 政 府 「 講 數 」 , 在 政 府 願 意 妥 協 後 才 於 「 成 功 爭 取 」 的 基 礎 上 支 持 政 府 。 

把 這 些 親 政 府 的 政 黨 吸 納 至 行 政 會 議 , 客 觀 效 果 是 政 治 利 益 輸 送 。 他 們 會 在 立 法 會 繼 續 努 力 地 表 現 出 監 察 和 制 衡 政 府 的 角 色 , 然 後 用 在 議 會 內 的 票 作 為 政 府 向 他 們 妥 協 、 讓 步 的 籌 碼 。 他 們 據 此 向 市 民 宣 稱 只 有 他 們 才 能 辦 事 , 民 主 派 便 只 能 破 壞 、 不 能 建 設 。 可 憐 的 是 政 府 每 次 都 被 執 政 聯 盟 中 的 政 黨 「 抽 水 」 , 根 本 沒 有 可 能 建 立 政 治 威 信 , 現 在 倒 過 頭 來 是 政 府 只 能 被 建 制 派 「 辱 」 , 然 後 還 建 制 派 一 個 「 榮 」 。 

香 港 政 治 生 態 發 展 如 斯 , 已 成 畸 形 。 林 奮 強 因 為 賣 樓 事 件 陷 入 利 益 衝 突 指 控 , 但 其 實 每 天 行 政 會 議 都 在 利 益 衝 突 的 設 計 中 運 作 。 香 港 的 民 主 派 、 傳 媒 、 評 論 者 不 要 只 見 樹 木 、 不 見 森 林 ! 

盧 子 健 

公 共 事 務 顧 問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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